蔡明忠:“太大不克不及倒(too big to fall)”的神话在颠末此次金融海啸後算是幻灭了,像AIG(美國國际团体)如许超大型的金融也只是由于當局脱手才没有倒。如今列國的羁系機構获得的教训就是,當一個機構經由過程資產重组變得過分巨大,呈現问题的時辰必要弥补的本錢是没有法子想象的。以是颠末金融海啸今後,列國對金融機構本錢充沛率的请求都调升了。请求比力高的本錢充沛率,天然就限定了金融機構資產的發展,以是金融海啸根基上是個去杠杆化(Deleveraging)的進程,資產必定是缩水的。如今有一個理论是说,比力好的金融市場應當是在此中有浩繁的中型金融機構,而不是只有少数大型金融機構。
我感觉混業谋划是没法被逆转的,何况現实上混業谋划的例子已不少了,如摩根大通(JP Morgan)、美洲銀行(Bank of America)曩昔都是銀行,但如今他们都谋划证券营業或叫投資銀行营業,美洲銀行已“吃”下了美林证券(Merrill Lynch),如今很难再叫它“吐”出来。特别是對企業的金融辦事,客户可能同時必要銀行的辦事和投資銀行的辦事——這個企業可能同時有貸款(間接金融)的需求,也可能有直接金融的需求—以是金融機構协同供给辦事必定是比力有效力的。
我小我认可限定資產范围的需要性,但我不认為各都城會立法去制止混業谋划,可能仍是會让金融機構谋划者本身去选择。任何企業都不克不及“Too big to manage”—大到不克不及够辦理。没有哪有一個CEO可以或许對所有的金融行業都能洞若观火,如数家珍。仍是以花旗团体為例,當花旗团体成长到了天下、乃至全球100多個國度都有营業,還跨了這麼多金融范畴時,就發生了這类太大而没有法子辦理的征象。是以,只要没有到达這类没法辦理的环境,仍是應當让金融企業本身选择混業仍是分業,由于混業究竟结果仍是有它的效力。